一、二审提出新证据的规定是什么
二审程序中新证据提交规则的相关法律规定
涉及到二次上诉审判中提交新证据的相关规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新证据的提交必须在二次上诉的法庭审理正式开始之前进行,或者应该在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被提出来;其次,如果案件无需进行开庭审理,那么新证据的提交则应该在由人民法院所设定的特定时间段之内完成。这里我们所提到的新证据,实际上就是指在首次庭审结束之后新发现的证据,又或者是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曾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但未能获得批准,而在二次上诉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
二审程序中新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二、二审提出新证据的时效是多久
二审提出新证据通常有一定时效限制。一般来说,当事人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新的证据;若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但需注意,并非所有新证据都可被采纳,只有那些确属新的证据且对案件裁判有重要影响的,才可能被法院考虑。若超过规定期限提出新证据,可能会面临法院不予采纳的后果。具体的时效规定和法院的裁量权可能因不同地区、不同案件类型而有所差异。
三、二审提出新证据会产生什么影响?
二审提出新证据可能产生多种影响。若该新证据对案件的裁判结果有重要影响,可能会导致案件发回重审或改判。若新证据只是对已有事实的补充或细节的明确,可能会被法院酌情考虑,但不一定会改变原判决结果。
一般来说,二审法院会对新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如果新证据符合法律规定且对案件审理有实质性意义,法院可能会重新审理案件,对相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重新考量。但如果新证据存在瑕疵或与案件无关,法院可能不予采纳。总之,二审提出新证据需谨慎,需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以最大程度地影响案件的最终裁判。
二审程序中新证据提交规则规定:新证据应在二审庭审开始前或审理过程中提交;如不开庭,则应在法院指定时间内提交。新证据指一审后新发现或一审时申请调查未获批准,二审经审查认为应调取的证据。这些规定确保二审程序公正、高效,维护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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